湖南日報 2025-08-18 11:12:31
“因為背景調查結果顯示‘黃燈’,我們無法進行下一步了。”不久前,應聘某食品公司的羅女士,突然接到該公司HR發(fā)來的這則不予錄用通知。經過反復溝通,羅女士才得知自己被背調公司標為“黃燈”的原因是:有過訴訟記錄、曾經是被告。
有過訴訟記錄、曾經是被告,結果背調結果顯示“黃燈”,羅女士的入職之路戛然而止。這引發(fā)了網友對“過度背調”的討論。現實中,應聘者因過度背調錯失工作的案例頻發(fā)。這種越界行為不僅侵犯勞動者權益,更在就業(yè)市場埋下信任缺失的種子。
背調過度、沒有邊界,首先是對法律邊界的漠視。我國《勞動合同法》明確規(guī)定,用人單位有權了解的僅限于“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”。換言之,背調信息應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,要遵循私權侵入最小化、必要性、非歧視原則。其次是對求職者權益的輕視。背調應通過個人授權和法律規(guī)制兩個程序保障權利侵入最小化,即沒有勞動者授權不得調查,即使獲得授權也應遵守《民法典》和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等規(guī)定,可許多背調卻有意無意侵犯求職者的權益。再次是對背調程序的違背。開展背調的相關主體應遵循6大程序,分別為簽署授權、確定范圍、多源驗證、結果反饋、加密存檔、到期銷毀,以此確保流程標準、渠道合規(guī)??墒聦嵣?,部分背調并沒有嚴格依照程序執(zhí)行,隨意性很大。
背景調查只是丈量求職者與崗位的匹配度,而非成為“一把刀”,刺向求職者的隱私與尊嚴。當背調回歸初心,才能真正成為連接用人單位與求職者的信任紐帶。
責編:施泉江
一審:施泉江
二審:李茁
三審:唐婷
來源:湖南日報
我要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