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6-27 17:45:56
湖南法治報·新湖南客戶端訊(通訊員 蔣家麗)6月26日,一起合同糾紛案件的當事人來到花垣縣人民法院,將一面寫著“公正高效解民難 敬業(yè)為民暖人心”的錦旗交到辦案法官手中,真誠感謝法院辦案團隊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務,成功化解困擾他們的糾紛。
兩被告合伙開采經(jīng)營花垣縣某錳礦新洞,2010年3月26日因發(fā)生爭執(zhí)。2024年4月4日被告與原告達成調(diào)解協(xié)議書,被告僅履行80000元,剩余220000元及逾期利息至今未履行。原告多次找到被告未果,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訴至法院。
案件受理后,承辦法官迅速開展工作,精準定位爭議焦點,仔細分析研判案情,細致核對證據(jù)材料。庭審查清相關事實后,依法對此案件做出判決:責令兩被告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(nèi)一次性支付兩原告賠償金220000元及逾期利息44000元。
組稿:李穎
責編:曾雨田
一審:曾雨田
二審:劉歡樂
三審:戴志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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