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日報·新湖南客戶端 2025-06-16 16:24:07
汪昌蓮
“小孩喝點酒沒關系”“小時候喝點酒,長大了才會喝酒”。逢年過節(jié)時,有些不靠譜的長輩會逗孩子喝酒,其實這樣的舉動十分危險。近日,浙江臺州恩澤醫(yī)院公布一起嬰幼兒被灌啤酒引發(fā)緊急情況的病例。幼兒父母經(jīng)營飯店,一名客人竟給幼兒灌下50毫升的啤酒,所幸處置及時才未釀成大禍。律師表示,該客人行為或觸犯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。
給幼童灌啤酒,絕非簡單的“逗樂”,而是嚴重的違法行為。兒童的身體器官尚未發(fā)育成熟,對酒精的代謝能力極差。僅50毫升啤酒,就可能使18月齡嬰幼兒血液酒精濃度超標,損傷腦細胞,誘發(fā)急性胃出血等嚴重問題。從法律層面來看,若經(jīng)醫(yī)學鑒定確認幼兒傷情達到輕微傷及以上,施害者行為可能構(gòu)成故意傷害罪。明知酒精對嬰幼兒的危害卻仍實施投喂,這種以“玩笑”為名的傷害行為,已觸碰法律紅線。
一些人認為孩子年齡小,不懂好壞,更不會受傷,于是以各種方式逗弄孩子,如讓孩子喝酒、說臟話等。然而,孩子雖小,卻是有獨立人格和情感的個體。他們的心靈純凈而脆弱,這些不當?shù)亩号袨闀o他們帶來恐懼、不安,甚至影響其性格和心理健康。就如孩子聽到“你媽媽生了弟弟,就不愛你了”等話語,會驚慌失措甚至哭泣,而大人卻以此取樂,這種行為實在令人痛心。
孩子是祖國的未來,是家庭的希望。我們不能讓“惡趣式逗小孩”的行為,一次次傷害他們。每一個看似無心的舉動,其實都可能給孩子帶來不可逆的傷害。用愛與責任為孩子營造一個安全、健康、有尊嚴的成長環(huán)境,孩子才能更舒展地綻放出屬于自己的光彩。
(作者單位:湖北省嘉魚縣文化體育局)
責編:楊興東
一審:楊興東
二審:歐陽金雨
三審:王禮生
來源:湖南日報·新湖南客戶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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