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日報·新湖南客戶端 2022-09-02 11:26:38
湖南日報·新湖南客戶端9月2日訊(通訊員 林春暉)8月31日,湖南新園建設有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譚先生將印著“高效便捷辦實事,貼心服務暖人心”標語的錦旗送到了韶山市辦稅服務廳。
湖南新園建設有限公司于2011年就與移動公司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繳納契稅,后因城市規(guī)劃等影響,該筆交易一直未實際履行。直到2019年在法院的調解下解除合約后,湖南新園建設有限公司申請退還相關稅費。但由于已過稅款退回期限,無法查詢到納稅人的申報記錄以及入庫記錄,該業(yè)務的真實性難以核實。同時,在此期間湖南新園建設有限公司經歷了一次合并重組,原公司已遷出韶山,只剩下外埠納稅人經營地報驗的登記,導致還面臨退稅賬戶更改等問題,一直無法辦理退稅。直到2021年年末,該公司再次向韶山市稅務局反映希望能夠退回稅款,在對企業(yè)相關情況進行整理核實后,該企業(yè)認定符合退稅條件,于是韶山市辦稅服務廳、稅政股、收核股多部門聯(lián)動與上級溝通協(xié)調,查閱相關記錄,最終成功將這筆十一年前的稅款11萬元退回納稅人手中。
韶山市稅務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將堅持“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”的服務理念,以“納稅人滿意為導向”為價值追求,為企業(yè)紓困解難,不斷提升納稅人繳費人滿意度和獲得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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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審:白培生
責編:胡孟婷
來源:湖南日報·新湖南客戶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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